11月26日下午,当事人季先生委托亲属将一面印有“怀爱民执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瑶海法院张慧霞法官团队,对其高效办理、耐心负责地帮助他们解决继承纠纷表示感谢。
据悉,被继承人杜某年与季某金均属于二婚,婚前季某金育有被告季某英、季某政两名子女,杜某年则育有一女即被告鹏某英,两人结婚后又共育有三个儿子,为原告季某桂以及被告季某相、季某民。季某金于1995年3月去世,随后杜某年所在的村庄拆迁,杜某年分得一套回迁安置房产,杜某年于2011年11月因病去世,生前一直由原告季某桂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至被继承人身故。由于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五个被告虽一致表示放弃继承,同意原告季某桂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但当原告前往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时,由于涉案房屋继承份额没有明确,过户事宜仍然没法办理。又因原告急需办理房产过户,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通过查阅卷宗,了解到案件症结之后,为尽快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对原、被告进行释法析理,从法律角度向当事人详细阐述了遗产分配的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办案法官以亲情为切入点,将“家和万事兴”的理念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全过程,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稳定当事人的情绪,逐步消除各方之间的隔阂。在法理情相融合的调解下,多方被告一致达成和解协议并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原告也顺利完成了案涉房屋的过户登记。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瑶海法院对家事纠纷始终秉持“以调促和”的理念,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着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瑶海法院将继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高效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