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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出发,共同护“未”成长——瑶海法院依托心理格板技术助力家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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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05 08:47: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瑶海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在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的同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据了解,原告刘女士与被告孙先生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矛盾不断,导致感情出现裂痕。儿子小峰曾因患孤独症长期住院,期间孙先生疏于看望照顾,加之双方长期争吵,刘女士产生抑郁症状,在双方分居数月后向被告提出离婚。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分别与刘女士、孙先生联系,了解到双方矛盾所在后,组织刘女士、孙先生进行面对面调解,双方都表示婚姻无法维系下去,均同意离婚,但对两个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双方争执不下。

离婚是夫妻婚姻关系的结束,对于孩子来说也意味着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分离,如果处理不好抚养问题,将会对孩子的成长带来很多负面影响。考虑到小欣已年满八周岁,承办法官特别注重孩子的感受和选择,将其约至法院征求本人意愿,小欣也表达了父母分开的情况下更想跟妈妈生活,但其也深爱着爸爸。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小欣对父母离婚后的生活感到焦虑和不安。为了更好的了解小欣真实的想法和需求,作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法官助理陈宗庆,把“法律﹢心理”相融合,运用心理格板技术,帮助小欣打开心扉。通过摆放不同颜色、大小、形状及朝向的木偶人,能感受到小欣对家庭变化的感受和对未来的期望,并表达了内心深处的愿望“我非常想念弟弟,想和他一起玩。我不想看到爸爸妈妈再吵架了,希望爸爸妈妈都开开心心的。”把心事全部表达出来之后,小欣感觉到一阵轻松。在法官的帮助下,双方逐渐理解小欣的感受,并开始重新考虑各自的立场。

随着调解工作的展开,双方对过往的争吵打闹慢慢释怀,并看到和肯定了对方的付出。最后,双方不仅对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达成共识,就财产分割问题也都协商一致。在签署调解协议之后,孙先生就另案撤回了起诉。与此同时,法官向刘女士、孙先生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督促他们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和陪伴,密切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该案调解之后,女士特地向承办法官反馈孩子回去后心情变好了、笑容变频繁,家庭氛围也轻松了许多。二人都向法官郑重承诺,虽然婚姻走到了尽头,但他们愿意携手当好“合伙人”,充分参与孩子的生活,携手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