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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法院开展第十五场“徽动执行”护航民生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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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02 08:42:18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合肥法院统一部署,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11月1日上午,瑶海法院开展“徽动执行”护航民生集中执行行动。着力清理小标的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执行案件(包括终本案件),以及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涉民生等案件。院党组书记、院长凌岩,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莹玖进行现场指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执员受邀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释法明理,当即履行】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窦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窦某某应支付王某劳务费164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尽管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予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王某向瑶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线下查询等查控手段,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窦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对被执行人窦某某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按照终本清仓专项行动部署,通过与综治中心协调,将本案被执行人信息进行推送,油坊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上被执行人窦某某后,通过沟通被执行人表示愿意见面协商解决,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遂组织双方到油坊社区进行协商,在法与理的攻势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即履行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兑现。

【法情并理促执结】

某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甄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甄某某应向某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履行740000余元的还款义务。由于甄某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甄某某与申请人某信托公司达成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瑶海法院依法对上述房屋进行司法拍卖,该房屋最终以691097元成交。法院要求甄某某前来法院配合房屋清出工作,但被执行人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申请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强制清出。执行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在香江社区矛盾调解工作站进行调解,经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向被执行人甄某某阐明了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甄某某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清出工作,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保留了被执行人住房租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双方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达成执行和解,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瑶海法院将持续强化执行工作,着力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认真吸纳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加大对抗拒执行、恶意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以“如我在执”的司法温情、尽“执”履责的工作态度,办好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破解执行“骨头案”,以强有力的执行力度回应广大群众的民生期盼。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