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判决是“无以规矩不成方圆”的刻度尺,当事人更多感受到的是刚性司法,那么调解就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温度计,可以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柔性与温度。近年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一直秉持着调解优先,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构建物业纠纷化解工作新格局,为人民排忧解难,让调解成为解决复杂问题的最优解。
2024年7月9日,经过瑶海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天利的努力调解,安徽省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合肥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双方代理人终于认同了调解方案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此起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系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合同中对综合配套楼、幼儿园及地下车库地块的性质认定不清晰,物业合同约定不明确,支撑诉请的证据不完整等问题而引起的物业纠纷,物业公司认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管理费,影响正常运营,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为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管理服务不到位,从而双方矛盾激化,多次协商未果,最终诉至法院。
王天利带领法官助理钟颖组织双方当事人经过实地查看,先后两次到达现场勘查、询问小区居民、充分了解物业服务实际情况,积极主动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和类案卷宗。考虑到本案件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王天利多次与原被告代理人沟通,明理释法,在房产面积和金额问题确认之后,还款期限又成重要焦点,王天利有针对性地制定、调整调解方案,向原被告双方分析利弊,努力做到公平公正。
通过一次次的拉家常、聊爱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王天利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的付出,在7月9日终于有了回报,从双方最初因金额差距较大均表示没有调解意愿,如法院判决不能满足要求便上诉的状态,直至双方心平气和地表示可以相互理解体谅并相互让步,最终达成和解。
双方当事人纷纷表示法院开展诉前联动调解,便捷、高效,成本低,希望法院加大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的宣传,引导群众更多地通过多元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