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吴向东诉被告深圳市腾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少群、陈建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承办庭室:速裁庭周燕平(0551-65352680)
本院受理原告吴向东诉被告深圳市腾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少群、陈建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承办庭室:速裁庭周燕平(0551-6535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