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川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瑶海区鹏洋灯饰经营部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6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6日
瑶海法院705室 史法官
电话:0551-6535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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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瑶海区鹏洋灯饰经营部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6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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