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轩斯奇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310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2023年4月19日
瑶海法院705室 史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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