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原告国浩律师事务所诉你们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33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2023年2月15日
瑶海法院705室 史法官
电话:0551-65356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