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业强:
本院受理的原告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被告胡业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21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速裁庭 王雅欣 电话:0551-6535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