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忠: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庭霞诉被告李文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23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张慧霞,联系电话:0551-6535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