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浩投资合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
本院受理许良付与利浩投资合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20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翟安宁
联系电话:6535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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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许良付与利浩投资合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20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翟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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