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阿祥: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麦瑞客音乐吧与被告郑阿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22557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郑阿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合肥市瑶海区麦瑞客音乐吧借款本金21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21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6日起起按照年利率3.85%%的标准支付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郑阿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市瑶海区麦瑞客音乐吧律师费损失5000元。案件受理费450元,由被告郑阿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四年一月四日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
速裁庭 夏毓萍 0551—6535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