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有金:
本院受理原告何家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 16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何家平要求与被告童有金离婚的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上诉。
二○二四年一月二日
新站法庭305室 徐基奎
电话:65253506
童有金:
本院受理原告何家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 16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何家平要求与被告童有金离婚的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上诉。
二○二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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