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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509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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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区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1-05 17:41:59 打印 字号: | |

尹若涛:

本院受理的原告尹宇成诉被告尹若涛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215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尹若涛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原告尹宇成支付自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抚养费28800元;二、被告尹若涛自2023年1月起每月支付原告尹宇成抚养费1200元至原告尹宇成年满18周岁止(给付办法:由尹若涛于每月20日前自付);三、驳回原告尹宇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尹若涛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O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朱战生,联系电话0551-6535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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