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郭万武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1-05 16:46:38 打印 字号: | |

郭万武

本院受理代洪喜诉被告郭万武委托合同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10点30分在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0二四日

 

 

石庆  0551-65352670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