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2023-19024号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1-05 13:21:17 打印 字号: | |

刘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昭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9024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刘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昭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3258.5元;二、驳回原告安徽昭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刘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    

速裁庭  夏毓萍   0551—65352761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