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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423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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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1-04 10:58:32 打印 字号: | |

黄世虎、朱茂正:

本院受理原告殷飞飞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102民初2242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为:一、被告朱茂正、黄世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殷飞飞工资4800元;二、驳回原告殷飞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朱茂正、黄世虎负担。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新站法庭301室  彭发传

电话:6422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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