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合肥车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李大朋送达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1-03 17:04:55 打印 字号: | |

合肥车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李大朋:

本院受理原告倪书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5920元及利息(利息自逾期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的一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3月11日上午1010分在本院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   

速裁庭 夏毓萍      0551—65352761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