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李金梦送达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1-03 17:01:57 打印 字号: | |

李金梦:

本院受理原告王逸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9000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20年3月20日计算至2023年7月10日、按年利率【14.61%计息,共人民币9169元,其中已还利息共人民币2148元);二、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1010分在本院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   

速裁庭 夏毓萍      0551—65352761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