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2023-14108号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28 14:42:32 打印 字号: | |

金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由海波

原告吴丽萍与被告金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由海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41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12月25日

 

 

 

 承办法官:黄瑜(0551-65352736)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