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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7982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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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28 14:40:34 打印 字号: | |

 安徽卡淇尔美容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文良凤、杨宏文

原告合肥康之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卡淇尔美容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文良凤、杨宏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79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12月25日

 

 

 承办法官:黄瑜(0551-65352736)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