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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3641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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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27 08:57:14 打印 字号: | |

孙瑞:

本院受理原告金魏诉被告孙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民一庭庄凌云

电话:0551-65356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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