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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合肥市徽奥厨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淮南网云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215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淮南网云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市徽奥厨具有限公司货款115000元;二、驳回原告合肥市徽奥厨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14元,减半收取3307元,由原告负担2233元,被告负担107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王辉胜(办:65352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