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8日,本院根据刘光珍的申请裁定受理合肥安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合肥安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债总额为88661.13元,可供清偿的资产为0元,已严重资不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宣告合肥安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合肥安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