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锋、李建、如皋市金福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上海明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金录与被告刘国锋、李建、如皋市金福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上海明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4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速裁庭 王雅欣 电话:0551-6535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