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洪利诉被告江苏鑫基建筑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金文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238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孙洪利撤回起诉。现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民二庭 徐红梅 0551-65352667
二O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