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2023-13462宣判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25 12:54:58 打印 字号: | |

刘宝:

本院受理的原告金丽君诉被告刘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 0102 民初134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金丽君本金9005元;二、被告刘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金丽君利息(以9005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27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金丽君的其他诉讼请求。现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二庭 徐红梅   0551-65352667

 

O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