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汉博睿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汉博睿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22955号民事裁定书,另因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同时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民二庭 施建军 0551-6535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