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江波:
本院受理的原告徐俊华诉被告吕江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95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 王天利,联系电话:0551-6535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