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义付: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新诉你与安徽腾马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市亲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朱战生法官 65352769
郑义付: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新诉你与安徽腾马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市亲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朱战生法官 65352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