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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旭东判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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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区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15 17:14:10 打印 字号: | |

孙旭东:

本院受理原告刘晓燕与被告孙旭东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5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民一庭 石庆

电话:0551-65352670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