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债权人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于2023年8月28日裁定受理合肥卡琪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担任合肥卡琪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12月1日,本院根据合肥卡琪包装有限公司债权人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重整。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