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蒯世敏、合肥正元家具有限公司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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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13 16:14:37 打印 字号: | |

蒯世敏、合肥正元家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蒯文山与被告蒯世敏、合肥正元家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5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联系人:民二庭 吴扬

电话:0551-65352762、6535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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