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途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程天明诉被告南京途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8672号民事判决书,你方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联系人:审管办 陆军
电话:0551-6535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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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程天明诉被告南京途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8672号民事判决书,你方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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