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瑞翰: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涛诉被告黄瑞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联系人:速裁庭王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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