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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辉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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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08 17:54:37 打印 字号: | |

张春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图平诉被告张春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月26日上830分在本院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三年十二

 

 

联系人:速裁庭王雅欣      

电话:0551-6535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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