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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永判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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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08 17:50:16 打印 字号: | |

杨洪永

原告苏润与被告杨洪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89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12月7日

 

 

承办法官:黄瑜(0551-65352736)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