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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华侨经济开发公司上诉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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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08 17:46:58 打印 字号: | |

合肥华侨经济开发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永康食品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合肥华侨经济开发公司、合肥嘉利华油脂饲料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0102民初40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事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O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民一庭      0551-65352682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