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省:
本院受理的原告许林与被告卫伟、黄发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月8日8: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审官办 陆军 0551—65352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