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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保林失踪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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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05 16:20:19 打印 字号: | |

    本院于2023年11月16日受理倪修友申请宣告董保林失踪一案,申请人倪修友称被申请人董保林外出打工,至今未归且无法联系,下落不明满两年。下落不明人董保林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董保林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董保林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董保林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方式:瑶海区人民法院行政庭

胡进   65352660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