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金冲送达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06 16:19:39 打印 字号: | |

金冲: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辉辉诉被告金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人:速裁庭王雅欣      

电话:0551-65356026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