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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海涛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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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05 15:58:24 打印 字号: | |

谢海涛:

本院已受理原告何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所借原告人民币:1389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所借人民币138900和支付利息1.5分;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它费用由被告负担。】、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及相关诉讼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24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徐勇(0551-65352716)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