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佰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原告朱小贵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被告合肥佰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朱小贵支付给合肥佰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押金1300元,计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2、本案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及相关诉讼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徐勇(0551-6535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