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良运、安徽陆源置业有限公司、武夷山万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武夷山万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显俊诉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月22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2023年12月4日
瑶海法院705室 史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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