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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东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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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24 16:07:11 打印 字号: | |

郑晓东:

本院受理原告李平诉被告郑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郑晓东立即清偿原告借款本金250000元,截止2023年7月10日利息30250元(自2022年9月9日以2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1%计算至2023年7月9日,以后按月利率1.21%计算至本金付清时止);2、判令被告郑晓东承担律师代理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400元: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郑晓东承担】、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本院(2023)皖0102执保1745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民一庭张慧霞、0551-6535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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