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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爱丽判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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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22 14:20:30 打印 字号: | |

黄爱丽

本院受理的原告方赛男与被告黄爱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7270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黄爱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方赛男借款本金15700元并支付该借款利息(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157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款清之日);二、驳回原告方赛男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8元,由被告黄爱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十一二十一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    

速裁庭  夏毓萍   0551—6535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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