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茆一帆判决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22 14:17:39 打印 字号: | |

茆一帆

本院受理的原告汪步金与被告茆一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0928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汪步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汪步金借款本金52000元并支付该借款利息(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52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日起按年利率3.85%的标准支付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汪步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汪步金律师费5000元;三、驳回原告汪步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18元,由被告茆一帆负担1285元,原告汪步金负担633元,保全费1217元,由被告茆一帆负担815元,原告汪步金负担40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十一二十一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    

速裁庭  夏毓萍   0551—65352761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