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贵兰、张姗姗: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瑶海区王友健冷冻食品商行诉被告余贵兰、张姗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21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吴扬,联系电话:0551-65352762
余贵兰、张姗姗: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瑶海区王友健冷冻食品商行诉被告余贵兰、张姗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21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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