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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静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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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14 14:55:14 打印 字号: | |

冯静:

本院受理原告刘家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确定开庭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下午14点30分,开庭地点:合肥市瑶海法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2020年6月6日签订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55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8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2日起,按一年期LPR四倍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为止);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22000元;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新站法庭401室  万斌红

电话:6422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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