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殷大路、童建军、许耀判决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区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10 17:16:24 打印 字号: | |

殷大路、童建军、许耀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瑶海区雪源之花酒水商行诉被告殷大路、童建军、许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6675民事判决书,你们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十一

 

联系人:审官办   陆军

电话:0551-65352760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